天啸悄悄地走进自己的屋子,并且随手关上了门。一眼看见奚若正蹲在灶坑门前,一把一把向里面添着高粱杆,目的就是把火炕烧得足够热。
奚若当然也听到了,自己再也熟悉不过的脚步声,知道是他进屋了,但也没有抬头和他说句话。
奚若肩上披着一件棉衣服,缓缓向后倾了一下身,目的是让他尽快,从自己的身前过去。
在她身体后倾之时,衣服滑落到了身后的地上,天啸很自然地转过身,弯腰捡起脱落的衣服,并且披到她的身上。
就这一微小的动作,的确使奚若的心激动不已,宛若揭开她头上的面纱似的。
“如此冷的天,可别给我的小姑娘冻坏了,否则她都说了,做鬼也饶不了我。”天啸微笑地说道。
“你知道就好!”奚若羞羞地回答。
万千荣耀不及明晨昏间的琐事,一个人的动作里,就藏着最为真诚的感动。
爱你就是爱在这些琐事的细节,日常生活的关心,甚至简单的一句话,都能承载着感情的重量。
如果是不爱,他们之间所说的每一句话,就是为了传递一些平常的信息。
不会具有任何的感情色彩,话语中当然也听不到,任何的温馨和柔情。
可见说话做事要是拥有适当的温度,那便确定为爱,如果没有放弃最好。
奚若听回答完天啸说的话,慢慢地抬起头勇敢地看着他,被火烤的干枯一些的毛孔,在舒张、变幻、颤动,两颗挤满他身影的眸子,又迅速瞥了他一眼。
脑子里突然间,闪现出这天下午,在院子里看到的一幕,当然也是自己想看,而又不想看的一幕。
那是一只公鸡头上抖动着,大红大红的鸡冠子,身体压在一只母鸡的身上。
那样的姿态非常的优雅别致,母鸡在悠然间,显得毫不畏惧,莫非男人对女人,在那个时候也是这个样子。
因为她已经偷偷看过了压箱底,想到这里她的脸在倏然间红透了。
小姑娘奚若,又低着头继续思索着,自己所爱的人就在身旁。在这种心痴意迷的情况下,她不知道怎么样和他说话。因为在此时此刻,她自己的身份,已经悄然在转变着。
屋里安静极了,只能听到火灶里,熊熊燃烧着的高粱杆,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这一刻奚若浑身犹如涨满大风的帆,充满着力量、勇气、快乐。
“孩子呢!上哪疯逃去了,他是否做完功课,你怎么不去看一眼。”天啸看着小姑娘奚若,显然是在明知故问。
但是他对她在感官上,早已经区别于平日,一种享受爱恋的渴望,简直遍及全身。
或许自此以后每看她一眼,都会有这种感觉。美女真的很让人心动,一向稳重的天啸也不例外。
自从翠芬受伤后,凌栩一直由她带着,嘴里姐姐长、姐姐短的,寸步不离她的身边。所以把他当做一个话题,是最好的选择。
奚若慢慢地抬起头,眨动着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情深意切地看着天啸。
“我们的大儿子,写了一下午的字,我看他感觉累了,早早就哄他睡着了。”奚若慢声慢语地回答。
天啸听过她的话,看着她的一双眼睛,从她的瞳孔里,发现了一种娇媚,而且还带着一种质感的青春混沌。
就是在这倏忽间,奚若就把对凌栩的称呼,做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改变。由你大儿子!我老弟!变成我们的大儿子!
是的,当确定自己的爱情,已经来临到自己的眼前,是由不得丝毫犹豫的、一旦要是错过了,后悔也不能补救。
爱情!就是有着这样的魅力,说到底就是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在另一个人身上的反映。
“我还没同意呢!你就开始对他称呼大儿子了。”天啸笑呵呵地说道。
也正是这这一句话,使奚若在一时间,感觉到地动山摇。即使对他有再大的付出,也是心甘情愿,她羞涩得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虽然内心的火焰,早已经燃烧起来,但表面上奚若也没有理会他。火炕烧得差不多了,她仔细地用手摸了摸冷暖。
然后回头一脸柔情的看了看,身后自己的男人一眼,麻利地脱鞋上炕把窗帘拉上。随后转身又从炕琴里,把他的被子拿出来。
并且示意天啸,同她一并把被子摊开,偶尔彼此的头,还会有意无意间碰到一起。
奚若羞涩的脸颊绯红一片,同时高兴的内心,激动不止,真是一种很难以言表微妙心情。
“我就叫大儿子了,看你能还怎么地,你不能不同意,因为他就是我的儿子。
从小我就抚养他,他就是我生养的孩子,谁也抢不走。”奚若颤微微说话的声音,婉转地传到天啸的耳畔。
也无需经过她的同意,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把她纳在自己的怀里。
要说不爱那是假话,此刻的他身体无需再继续克制。情感的欲望,是人的本能,也应该到抒发的时候了。
奚若像一个流浪的孩子似的,真正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归宿。多天来的情感压抑、委屈、羞涩,转眼间烟消云散。
“我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不要急于让生活,给予你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