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丶建部这两个部门,新工部承担原工商司的职责。
「其他吴国清吏司和朝廷部门,如果在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情况下,双方的职责能够基本吻合,都按照这种方式去整合。
「以中央朝廷原有的机构为框架和基础,将吴国承担对应职责的人员调入朝廷机构,再拆分设立对应吴国清吏司的新部门。
「其实大部分人员已经对应好了,现在只是在文件上走一遍流程。
「向地方下发的诏令,按照我们对朝廷原有机构的调整来通告,让地方知道我们是在原机构基础上拆分设立了一批新部门。
「不过吴国的司全都换成朝廷的部,以后朝廷上部的数量就实在太多了。
「这种部实际上负责的事情,就是以往侍郎分管的那些事情。
「所以部的主官用正三品的侍郎,不用正二品的尚书。
「文化司,未来的礼部,另外选择一个官职称谓,作为侍郎和部的佐贰官,品级定为正四品。
「尚书职位仍然保留,但不再作为定额的固定官员。
「根据情况随时调整任免,负责统筹多个部门,以应对特定的具体政务。」
朱简烜这麽直接说了安排,秘书府的人员立刻记下来。
这个安排也算是再次折中了。
吴国的司直接转化成朝廷的部,但是这个部的等级下降两级。
保留吴国原有司的机构,但是对外全部改成朝廷原有风格的名称,同时下发尽可能少的机构调整诏令。
朱简烜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在已经确定的原则基础上,做出对其他不同类型官职的整合安排:
「吴国现有机构,与朝廷机构不能完全对应的,先调整能够对应的人员,再调整机构职责,不需要向地方下发诏令。
「秘书府的秘书们全部转任内阁大学士,大学士本身品级直接提升到正三品。
「秘书府机构人员本身转入翰林院,首先接收翰林院原有机构职责,然后增加管理各级衙门官员的幕僚。
「未来朝廷官员的幕僚,具体应该怎麽管理,内阁负责做个具体方案出来。
「至少要要求,所有担任幕僚的人员,必须在翰林院秘书府下设机构登记,否则东主和幕僚本人均入罪。
「如果强制规定,幕僚必须由秘书府统一选派,官员自己不得私自聘用幕僚,探讨是否可行。
「另外,吴国有的衙署,但朝廷并没有对应职能机构的,单独设立新的机构。
「比如说,以枢密府人员为基础,设立枢密院。
「吴国枢密府下属参谋司丶教导司丶军令司丶军法司丶军功司丶军械司丶后勤司丶审计司全部直接改为枢密院下属的部。
「陆军司丶海军司撤销,人员转入都督府,都督府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军事训练和作战指挥任务。
「枢密院做个方案,重新调整都督府的数量,重新划分都督府的辖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