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整肃军法(2 / 2)

执。

萧徇表示应当执行军法,斩杀潘卢,但是崔促却说潘

卢此战军功赫赫,跟在薛仁贵之后登城破城,斩下十二颗人头,功勋卓著。

而且还是经年的老兵,今年四十三岁的潘卢,武德元年从军,从太原打到长安,从长安打到洛阳,南征北战,打遍了整个北地,勋官已至上胡军,视正三品。

在贞观朝,如此之高的勋官身为少见,只能说明潘卢确实军功赫赫。

而且从太原便起兵,潘卢身上还有另外一个了不得的头衔——太原元从。

即便在法律上,也会有所优待。

比如减免罪责,或者允许赎罪。

“大王,臣请援贞观律,以军功抵当其过,即便贬为庶人,也好过杀一元从啊!”孙昭德大声劝说道,言辞恳切陈述着自己的意见。

在他看来,潘卢乃是开国的功臣,从太原起义便跟随今上打天下,军功资历赫赫,即便折冲都尉见到潘卢,也不敢太过无礼。

而死在潘卢刀下的,不过是几个高昌酒肆之徒罢了,二者孰轻孰重,无需多言。

“大臣,臣以为不可!”萧徇一字不肯让争执道:“军法无有贵贱之别,若以此言,折冲都尉临阵脱逃免死,士卒脱逃必杀,岂得服众?”

李恪点头称是,下令道:“唐家军法不容有违,杀潘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