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起枪,就是五连发,火舌不停吞吐,在夜幕中显得格外刺眼。
与此同时,球球一边跑,一边小声喊着:邓大哥,邓大哥。
此时的邓士伦没有选择跑,而是找个了草窝子,蜷缩在里面,并顺手薅了几把野草挡在身前,一边休息,一边自我疗伤。
他小腿中弹了,钢珠嵌入了肉中,就算能走路,他也走不快,反倒不如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待救援。
这方面的经验,邓士伦很丰富,他咬着牙,硬是用手指,把钢珠扣了出来,然后扯下胳膊上的衣服,把雨水拧干之后,缠住小腿。
这样做,最起码不让血流那么快,而且说不定还能止血。
斜坡上方,不时有枪声传来。
邓士伦的脸色一阵阴一阵晴。
从枪声可以听出来,敌人至少有七八个。
好在,邓士伦对球球的信心很足,他相信,以球球的身法,甩掉追兵,是早晚的事情。
只要球球回到小院取了枪,并且找到他,他就有把握,将耗子张等人全部留在深山老林中。
这不是盲目自信,而是一个军人的枪法,对一群野土鳖枪法的绝对压制,尽管邓士伦受伤了,但也不是耗子张等人可以对付的。
“兄弟,我在这里。”
在草窝里等啊等,邓士伦都快睡着了,终于球球的喊声把他惊醒了。
邓士伦马上拨开身上的野草,冲着球球的方向,小声回应了一句,然后就学布谷鸟叫。
球球也不傻,这种鬼天气,哪来的布谷鸟,肯定是邓士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