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慌不择路(1 / 2)

“枪给我,子弹袋也给我,待会我掩护你下去救邓士伦。”

咔咔。

说完之后,我接过球球递过来的五连发猎枪,简单熟悉了一下性能之后,快速把子弹塞满,豁然站起。

球球知道,我要发飙了,后来球球说我当时的状态就好像一个在沙场征战的将军,浑身上下散发出凌厉的气势。

“你左,我右,杀回去。”

我在左,球球在右,这样做,方便球球到了斜坡时,顺势下去救邓士伦。

救邓士伦有三层意思。

一,邓士伦当过兵,枪法肯定牛比,只要一枪在手,我相信耗子张这些野路子,根本不是邓士伦的对手。

二,邓士伦还要为我打造兵器呢,南海之行,没有趁手的兵器安全性就没有保障。

三,有邓士伦这个本地人在,我就算杀了耗子张等人,

也有邓士伦负责接锅。

夜凄凉,风雨冰冷,野草丛发出的沙沙声,交织出一个杀人之夜。

我的精神高度集中,弯着腰,跟球球一左一右,迎着那两拨人,杀了过去。

砰砰砰。

对方并没有因为失去目标,而盲目的寻找,他们按照我们逃跑时留下的痕迹,一直闷头追,当中还时不时放几枪,让那些夜间出来觅食的动物,都一个个蜷缩在窝里不敢动弹。

大概不到五分钟,我通过对方打枪时发出的火舌,准确锁定了一个目标,我握着枪,缓缓抬起,右手食指轻轻勾住扳机。

砰。

对方没有躲藏,而是直着身子大摇大摆的走过来。

我心说,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就欺负我们手里没有枪,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

砰。

我瞅准目标,扣动扳机,砰,巨大的后坐力让我不由得后退了半步,与此同时,前方那个人影仰面栽倒的大叫一声:“啊。”

叫声很惨,很大,可惜,很快就被风雨声给淹没了。

“对方有枪,大家小心点,不要打手电。”

耗子张等人也很机灵,意识到不妙之后,一直向下照的手电筒瞬间熄灭了。

他们为啥要把手电筒向下照,是因为要寻找我们留下的痕迹,另外就是避免让他们自己暴露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夜里打仗用手电筒,就等于是个活靶子。

砰砰砰。

对方两拨人马迅速合拢,并且朝着我的方向密集开枪。

在沙漠里我学过之子步,所以一枪开出去之后,我弯着腰,借着草丛的掩护,斜刺里冲了出去,跑了五六步之后,再次改变方向。

砰。

奔跑的过程中,我一边开枪,一边寻找有利地形。

我跟耗子张他们的距离,现在顶多五六百米,刚才被我打中的那个人,一半是我的枪法比较好,一半是运气使然。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所谓瞎猫碰到死耗子,守株待兔,既是运气,也是实力。

球球一直没有开枪,一是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搭救邓士伦,二是我没有什么事情。

而我第二次开枪,既是震慑敌人,也是给球球提醒,意思就是:我没事,你赶紧行动。

服下刺激潜能的药物,我知道,我的精神状态顶多维持两个小时,所以,我要尽可能的在这两个小时内,把敌人所有的火力全部吸引过来。

这样做,既能保证球球顺利救下邓士伦,也能让球球和邓士伦进行反跟杀。

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我能坚持一定的时间。

砰砰砰。

耗子张七八个人,渐渐合拢,其中那名受伤的家伙,只是胳膊擦破点皮,看着流了很多血,其实简单包扎一下,不影响继续战斗。

刚才这家伙之所以惨叫一声,也是为了麻痹我。

由此可见,战场之上,只论生死,不问过程和手段。

“咦,那里有个土岗子。”

我一通乱跑,借助天空中的闪电,偶然发现,正左方向有一个土岗子,于是想也不想的,朝着土岗子跑了过去,与此同时,我还唯恐耗子张等人跟丢了,回身开了一枪。

我已经开了第三枪了,也就是说,再开两枪,我就要装弹了。

装弹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只是几秒钟,但这几秒钟,必须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装弹。

这一点,我心里无比清楚。

嗖嗖嗖。

身体素质提升到最佳状态的我,就好像一只穿行在草丛里的豹子,速度非常快,遇到小沟,小渠,我是一跃而过,终于,在四分钟之后,我翻上了土岗子。

呼呼呼。

这一顿急速跑,简直把心脏都要吐出来了,比急行军还牛比,此刻,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顺势蹲下,朝着一个方向,砰砰就是两枪。

也不知道是我的运气好,还是我的枪法在沙漠里练出来了,这两枪,竟然打中了,啊,又是一声惨呼发出。

然而,我却是无暇关注这些,麻溜从子弹袋里摸出来五发子弹,咔咔咔,速度非常快的,顶多用时五秒钟,便完成了换弹。

砰砰砰。

我刚换完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