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平王李完,上辈子也是个命苦的。
他亲娘死的早,又不受皇帝待见,在十三岁的时候,因为犯错被丢去了军营,直到弱冠才被召回来封了王。
好在李完比较争气,在军中屡立战功,威望甚高。赵云朗做主帅西征时,若不是有他在,只怕赵云朗再打上两年也未必能击退北冽国。
在上一世的夺位之战中,李完一枝独秀,深受百官推崇,皇位几乎唾手可得。可惜天妒英才,他在击退赵云朗的叛军,手刃了赵云朗之后,却突发恶疾,不治身亡了。
冯九珍还记得,当时就是在这处别院里,她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已经很久没有人来给她送饭了。突然面前的大门被人打开,一个身披铠甲的男人带着身后的阳光缓缓走到了她的面前,告诉她说赵云朗死了。
那简直是她那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李完说她今后自由了,她却看着李完手里滴着血的剑,哈哈大笑个不停,最后趁他不防,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撞了上去。
赵云朗虽然死了,可他死的太晚了,冯家早已家破人亡,她一个人苟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挂在李完的剑上,那还是她第一次离李完那么近,李完皱着眉,大约是有些不忍。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后悔了——如果当初她听她爹的话嫁给平王,兴许今天的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或许就是因为这份残念,她在死后竟然化成了鬼,而且是一只只能跟在李完左右的鬼。李完去哪儿,她就会不受控制地跟着去哪儿,包括他洗澡和出恭的时候。
时间对于一个被别人看不见、听不到的鬼来说,尤其漫长。一开始面对李完的时候,冯九珍还有些不好意思,时间一长,对着赤身裸体的李完,她也不大回避了,兴致来时,甚至还会自言自语地评头论足一番。
于是,在她近距离地跟李完相处了近一个月后,她数清了李完身上的刀疤,甚至无聊到记下了他所有的饮食喜好。当她以为自己就要这么长长久久地陪在李完身边的时候,李完生病了。
他的身体急转直下,没多久人就昏迷了过去。一天晚上,李完在梦里开始大口吐血,冯九珍急得朝屋外大喊,却没有人能听见她的声音,她看着李完的胸膛慢慢停止起伏,心口莫名觉得难受,视线也变得越来越模糊……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竟是回到了两年前,李完和赵云朗尚未去她家之前的时候。
这一次,她遵照父命嫁给了李完——虽然英年早逝,但却是上一世在皇位争夺战中唯一胜出的人。
见惯了人心诡谲,这一世她并不求什么长长久久恩爱两不疑,只求背靠李完这棵大树,能在即将到来的乱世里,保全她的家人。当然,要是能借李完的剑再杀几个人,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为什么这一世的李完却死得这么早?莫不是因为她改变了选择,反而影响了李完的命数吧?可李完没了,那谁来杀赵云朗这个乱臣贼子?
窗外忽地刮起了风,西墙边上的两棵树被吹得几乎要弯到了墙外去。
冯九珍深吸一口气,慢慢稳下心神,她起身把门外的苏月叫了进来,吩咐道:“找人去买几桶火油,悄悄地送进来,别让人发现了。”
“这……小姐买火油做什么?”苏月犹豫着问道。
冯九珍走到窗前,遥遥地看着西墙后的鲁国公府,冷笑了一声道:“只管去买,埋在西墙跟下藏好了,我自有用处。”
她不相信李完这么轻易就死了,可如果李完真的死了的话,那她就火烧鲁国公府,大不了跟赵云朗同归于尽,也不枉她重生这一回。
“是。”苏月担忧地朝冯九珍看了一眼,很快退了出去。
冯九珍又扭头对绿绦说道:“你去我的嫁妆里搬一箱金元宝,待会儿陪我去宁王府上一趟。”
即使李完现在没死,恐怕处境也十分危险,如果还有什么人能帮李完的话,那也就只有宁王李意了。
李意是皇上的次子,乃贤妃所出,李完打小也养在贤妃名下,两人勉强算是同胞兄弟。上一世的夺位大乱中,李完囚禁了大皇子,流放了两位弟弟,却唯独保全了李意,由此可见,两人的感情应当还算是不错的。
一旁的绿绦却道:“可是小姐,嫁妆要等明天才能到呢。”
冯九珍的嫁妆里有不少易碎的珍玩,马车不敢走得太快,因此护送嫁妆的车队要慢些,算算时间,大概明天午时才能到达王城。
冯九珍想了想说:“那就把我们现有的金银和值钱的物件,统统都搜集起来。”
“好。”
“等等,”绿绦转身正要出去,却又被冯九珍叫住,塞给她了一块儿玉佩,“你先把这个送到宁王府上,看他什么反应。”
“好,我现在就去。”绿绦朝手里的玉佩看了一眼,匆匆跑了出去。
冯九珍站着窗前,看着在风里摇摆个不停的枝丫,头突然痛了起来。
午夜子时,月上中天。
东大街上,两条身影一前一后地走着,最后双双停在了宁王府的后门前。
来人正是冯九珍和绿绦。宁王收下了那块儿玉佩,并让绿绦带话说,晚上子时,王府后门,他会安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