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悦目。
林致优和宋写宁都有些忍俊不禁,看着自己眼中不堪大用只为美观的小金鱼,满意地点点头。
老板一向对招财进宝之类的话题格外敏感:“芦荟好得很,我跟你说一定要放在屋子朝南阳台,有空还得吹吹灰,灵的不得了。”
向春生仔细听认真记,确定这次应该能留下全尸。
精心挑选的黑陶罐被摆在窗台边上,这株芦荟也算有了归宿。
「芦荟的茎叶中,潜藏着一小片海,割断、痊愈、割断。」
“困死了,不行,我要昏过去了。”宋写宁从来没见过向春生这种周一上课
第1节课后还能屹立不倒的人。
她完全坚持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后面乌压压的一大片,教室出奇地安静,就睡得更安定了。
大家都像是被施了什么沉睡魔咒,齐刷刷地趴下。
向春生的作息一直很规律,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每天保持雷打不动六个小时睡眠时间。她从来不会在下课的十分钟内小憩,那样会影响下一节课的效率。
还是保持她的节奏,写作业练字。
国庆才放五天,怎么可能就把一本这么厚的字帖写完,她又不是什么人体打印机?
陈念荒做事从来不计后果——别人的后果。
向春生握笔又用力了几分,看着他的背影多了一丝愤怒。
只能说练字这件事不是一蹴而就,进步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看见的,反正眼下是收效甚微。
下节是班主任的英语课,原本就不长的十分钟课间又被人为缩短。
卢瑞音从上次月考之后就没在给过他们好脸色看,全班同学在这段时间内也安分了不少,包括陈念荒。
其实她的初心一直都是好的,就是太过在意分数和排名,哪怕用得方式不柔和,哪怕被全班同学讨厌在背后取外号,她也依旧坚持,一丝不苟。每天都要听写单词,包括语法,知识点,二十个错四个就算不及格。
不及格就得重听,每个知识点抄十遍。
她还是习惯用最刻板的方式管理着学生,墨守成规地像是门板上的旧雕刻,带着摇摇欲坠的威胁感。
向春生的英语一直都不用太过操心。
只不过曾萧就不一样了,他是生理性地害怕英语听写,明明记忆的时候很顺,一到听写就大脑一片空白,手也开始生锈不听大脑指挥。以至于这才开始没多久他就成了英语老师办公室的常客。
这次同样,不合格。
“原以为你们两个做我后面多少能耳濡目染,英语总该好一点吧,怎么还是这样。”一个男孩因为一次英语听写,眼中失去高光。
向春生看着满脸惆怅的他,一时间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
“别伤心嘛,我是从幼儿园开始接触英语的,小学一年级就有英语课,比你们多接触了三年。”宋写宁没直接说明,学习是没有捷径可走的。
她的语言天赋其实不是特别好的,好的另有其人,不然怎么会没被选上演讲比赛。
宋写宁小学是在外国语学校,所以从小开始就有外语授课,可不知道是从什么开始,她变得着重强调语法准确、用词严谨,失去了学语言的灵性,口语也逐渐偏向中式英语的风格。
而向春生有一口极为流利的伦敦音,配上磁性优雅的嗓音,活脱脱就是19世纪混迹于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
听说她是三年级才上英语课后,宋写宁就更加羡慕甚至有一丝嫉妒。
这种情绪的根源,或者说导火索来自外界,一直以来宋写宁都是英语成绩都是班级第一,别人有什么不会的问题都会率先想到她,直到向春生的出现。
曾萧看向正在写作业的向春生,希望从她那里得到点安慰。
向春生茫然地看着这两个人,据实说明:“我的英语口语都是看电影学得。”
她就这么简单地带过,丝毫没把盲听训练,不看字幕只看视频这些枯燥无味的事情当做借口。
“其实有些时候做题不需要刻意地背单词,说这些可能有些大逆不道。”向春生眨了眨眼,“我在阅读时习惯先关注动词,根据动词判断句式结构,抓主干,其次再去关注有关立场、褒贬、喜恶之类的形容词,语言不通考察的不会是你对生词的理解而是整篇文章的逻辑。”
这样的学习方法可以说是宋写宁前所未闻的,她一直以来的习惯是通读一遍,然后找到生词磕磕巴巴地理解。所以记忆单词对她来说是最重要的,那本牛津字典也被她翻得破烂不堪。
“我懂了,是不是就算有不懂的生词也没关系,跳过自己熟悉的名词,习惯性看动词。”宋写宁恍然大悟,眼中满是感激。
原先那狭隘的可悲的嫉妒完全被满心满眼的崇拜所代替。
宋写宁很鄙夷半分钟前的自己,那狭小的心,居然把想要暗地把她关进去。
曾萧看着如此情投意合的两人,埋怨道:“你们两个在对什么暗号,能不能说点我听得懂的?”
她们才反应过来,大眼瞪小眼看向曾萧,异口同声地说道:“你还是老老实实背单词吧。”
在他这个程度,可能连什么是动词都分